第一条:社团成员应当崇尚武德,武以德立,武以德先。
第二条:按时进行本社活动,不得无故迟到、早退、旷课。
第三条:成员应热爱自由搏击、尊敬师长、团结同学、谦虚好学、积极进取,努力打造一个培养兴趣爱好的良好环境。
第四条:社成员应关心社团的成长和发展,自觉维护社团的荣誉和利益,积极参与社团的工作和活动。
第五条:本社团是供社成员增加兴趣爱好,互相交流的团体,社团活动时不得大声喧哗、聊天、随意外出走动。
第六条:社成员应自觉爱护本社公物及社团活动用具,如发现有损坏及时上报并由责任人三倍赔偿。
第七条:搏击社里如发现打架斗殴,偷窃等不良行为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,予以开除,并记入社团档案。
第八条:社成员退社应书面通知本社团(社长,副社长)。多次不参加社活动的(至少2次),经提示后仍违规的,视为自动退团,并补交书面通知,并将其行为记录社团档案。
第九条:社团成员应保证活动场地的卫生清洁。
第十条:学生社团成员必须遵纪守法,遵守校纪校规和大学生学生行为准则,热爱学生社团工作,忠于职守。